连城瑾微微一笑,沈碧君却觉得她从这张清丽脱俗的脸上看出了一点魅惑的意思。
“果然还是我最喜欢的帝君姐姐和你说话就是爽快。我知道,姐姐如今日子不好过。虽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离,可柴米油盐的日子还是要过的。萧十一郎的本事,姐姐倒是不会担忧衣食住行。可姐姐甘心从此脱离沈家的权势地位,只做一个农妇吗?”
沈碧君垂下头,抿唇不答。
连城瑾也不在意,接着说道:“姐姐,如今能改变你处境的,只有我们连家。你与萧十一郎的事,现在为江湖所不齿。我们连家乐善好施,在江湖上也有及时雨的称号。若是由我们苦主出面,愿意与你们夫妻化干戈为玉帛,想必不会再有人拿这些风言风语到你面前了。”
连城瑾微微啜了口茶,她没说的是,那些人不会在面儿上说,暗地里的嘀咕她可就管不了了。
“而且为表诚意,我们愿意劝说老太君原谅你,让你重新做回沈家大小姐。”
沈碧君的眉头紧紧皱起,手中的手帕已经被她拧的皱成了一团。
连城瑾看她这个样子,知道她已经心动了。她不想和沈璧君在这里拖泥带水的细细畅谈,于是直接对她说:“丽君姐姐不答应,无非是担心我们连家让萧十一郎做的事情,他做不到。或是有危险。姐姐不妨问一问萧十一郎。而且我们的要求很简单,只要萧十一郎能用割鹿刀帮我们杀掉一个人可以了。”
沈碧君似乎已经思考好了:“城瑾,这事儿我做不了主,我会把你的话直接告诉十一郎,若是十一郎愿意,他会来给你回复的。”
萧十一郎的手里,是从来没有沾染过人命的,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个贼。做贼就应该只做贼该做的事情。沈碧君也是深知这一点,更为他的自律而骄傲。
连成锦为什么没有直接找萧史依兰谈,而是转了个弯儿,先约来了沈丽君,就是希望这枕头风能刮得强一些,不然依萧十一郎的性子,他又不在乎江湖上的流言蜚语,也不必连家给自己做保,但是沈碧君在乎!
连成瑾知道自己这事已经成了一半。她吩咐下人去把灵鹫叫过来。
她看上的小狼狗,难不成还要放回到逍遥侯身边吗?
她可没忘这两个兄弟是逍遥侯的人,虽然最近他们没有传什么有用的消息给逍遥侯,完全是因为自己没让他们接触到什么重要的情报。
她可不想要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。
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,灵鹫就赶来了。他的脸上不见一丝红晕,这么快的速度赶来,想必他的轻功不错,内力也还可以。
“见过大小姐。”
“都这么熟悉了,还这么客气。”
她故意逗灵鹫。
“大小姐,礼不可废。”
连城瑾斜倚在湖边的围栏上:“你这样一副老古板的样子,也不怕没有女孩子喜欢你。”
大约是这几天被连城瑾逗的狠了,灵鹫终于不再是一副面红耳赤的样子:“我不在乎别的女子喜不喜欢我,大小姐喜欢我就够了。”
呦吼,一计直球。